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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師資隊伍建設,不斷優(yōu)化教師隊伍結(jié)構(gòu),努力爭創(chuàng)全國重點公安院校,加快培養(yǎng)青年骨干教師,根據(jù)《河南警察學院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培養(yǎng)辦法》(豫警院[2018]69號)的文件精神,學院將從教學科研一線教師中選拔5名教師作為我院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師培養(yǎng)對象,具體實施方案如下:
一、組織領導
(一)成立2019年度學院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工作領導小組,領導2019年度我院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工作。領導小組成員如下:
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設在人事處,具體負責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工作。
(二)建立青年骨干教師推薦組織
學院成立青年骨干教師推薦委員會,負責2019年度我院青年骨干教師推薦工作。
青年骨干教師推薦委員會由王勝利兼任主任,汪云霆、趙永柯、姚健、朱營周、杜曉軍任副主任,委員由各教學、教輔部門推薦產(chǎn)生的人員組成。
學院青年骨干教師推薦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推薦辦法:各部門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推薦1—3名候選人,候選人必須具有三年以上(含三年)副高級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(shù)職務,并將候選人名單報送人事處,2019年申報青年骨干教師人員不能作為候選人。
二、選拔程序
(一)個人申請及教學單位推薦。(9月27日-10月10日)
符合條件的教師提出申請,填寫《河南警察學院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審批表》,并提供近5年的教學、科研工作材料及今后3年的教學、科研計劃,報所在教學單位。各教學單位對申請者所提供材料進行審核,篩選后簽署推薦意見,并將推薦結(jié)果和材料報人事處。同時報送學院青年骨干教師推薦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。
(二)人事處接收材料。(10月11日-10月14日)
(三)職能部門審核。(10月15日-10月21日)
宣傳統(tǒng)戰(zhàn)部、人事處、科研處、教務處和教學質(zhì)量保障與評價中心對教學單位推薦的申報材料進行再審核。
(四)推薦委員會審核評議。(10月22日-10月23日)
學院推薦委員會,對職能部門已審核的材料進行評議,并根據(jù)選拔名額進行實名制投票推薦。
(五)確定建議人選。(10月24日-10月25日)
學院學術(shù)委員會將推薦委員會推薦結(jié)果以無記名投票方式(三分之二成員到會,出席者半數(shù)同意為通過)表決產(chǎn)生建議人選名單。
(六)公示。(10月28日-11月1日)
(七)報學院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研究。(11月4日)
三、有關(guān)要求和說明
(一)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(yǎng)關(guān)系著學院教師隊伍的長遠發(fā)展,是進一步加強我院青年教師隊伍和學科梯隊建設的有效舉措,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,務必通知到每一位專兼職教師,本著“公平、公正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按時按點,保質(zhì)保量,科學開展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工作。
(二)根據(jù)省教育廳要求,未被列為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培養(yǎng)人員不得推薦參加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師的選拔。
(三)《河南警察學院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培養(yǎng)辦法》中的“近5年”此次選拔起算時間為2014年9月10日。
(四)申報人提交的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復印件,人事處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。提供材料如下:
1.教育教學方面獲獎證書或者文件。
2.發(fā)表學術(shù)論文及檢索頁。(雜志須復印封面、目錄以及文章所在頁)
3. 教改項目結(jié)項(需主持)、科研項目結(jié)項及獲獎證書、專利證書、成果鑒定證書。
4.出版的著作和教材及檢索頁。(復印封面、顯示編者項目頁和顯示個人編寫章節(jié)的頁面及個人編寫字數(shù))
(五)以上材料請分類整理,并制作目錄。 電話:56817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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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警察學院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培養(yǎng)辦法(試行).docx
人事處
2019年9月26日
原文標題:河南警察學院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師選拔工作實施方案
原文鏈接:http://rsc.hnp.edu.cn/info/1040/1426.htm